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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26 10:44:28 833 返回列表
2017年第4季度,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刨花板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。本次共抽查了全省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刨花板产品,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。
本次抽查依据GB/T4897-2015《刨花板》、GB/T18580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、CCGF407.7-2015《刨花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P1型刨花板产品的板内密度偏差、含水率、甲醛释放限量、静曲强度、内结合强度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;对P2型 刨花板 产品的板内密度偏差、含水率、甲醛释放限量、静曲强度、弹性模量、内结合强度、表面胶合强度、2h吸水厚度膨胀率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抽查发现,曹县银中木业有限公司、日照市晟峰木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均涉及2h吸水厚度膨胀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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